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部转基因植物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等7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农用动力机械及零配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附件2)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鉴于农业部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萍乡)和农业部鞋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业务管理及主管部门进行了调整,故到期不再复审,并收回审查认可证书及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六批) 2. 2014年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五批) 农业部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