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你省辖区内有部分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业务委托期满或即将期满(详见附件1)。为了确保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的有效性,请根据《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考评办法》(农质安发[2011]21号)要求,做好辖区内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续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经上报续展申请材料、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期满的,请你单位抓紧开展续展考评工作。 二、对尚未提出续展申请但你单位认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测工作需要的,请确认该机构是否续展。无续展意愿的,请注明原因;有续展意愿的,请该机构抓紧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续展申请材料,并请你单位组织专家开展续展考评工作。 三、请你单位将续展考评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2)和被考评检测机构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质量考评表》(详见附件3)于2014年11月30日前报送我中心体系标准处。 在实施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中心体系标准处联系,邮箱:nybwgh@163.com,联系人:廖超子,联系电话:010-62131995 特此致函。 附件: 1. 2014年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期满需续展的机构名单 2. 续展考评结果汇总表 3. 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质量考评表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4年11月17日 文章出自: 我要测